第2條 條款的效力與變更1. 本條款透過在公司網站公告並告知會員而生效。2. 公司可在不違反相關法律的範圍內制定本條款,並於必要時予以變更。3. 公司變更條款時,自適用日前7日起至適用日前一日於網站公告,並依第1項規定的方式生效。4. 會員不同意變更後的條款時,可停止使用服務並隨時退出。條款生效日後繼續使用服務,視為同意變更內容。
第4條 用語定義① 會員:同意本條款、取得使用服務所需的使用者ID與密碼,並在公司營運的網站使用服務的個人。② 使用者ID:為識別會員及使用服務,由會員指定的4~12位字母與數字組合。③ 使用者密碼:為確認會員身分與保護會員隱私而設定的4~12位字母或數字組合。
第6條 契約的成立1. 服務使用契約因使用者申請與公司核准而成立。2.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公司可暫緩核准:① 公司設備不足;② 技術上難以實現服務;③ 因公司原因難以核准的其他情形。3.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公司可不予核准,核准後亦可不經事先通知解除契約:① 非實名;② 盜用他人名義;③ 填寫虛偽資訊;④ 預計將妨礙服務正常提供或影響其他使用者使用;⑤ 依《信用資訊利用及保護法》被登記為信用不良者;⑥ 被資訊通訊倫理委員會登記為網路服務不良使用者;⑦ 申請條件不齊備或無法確認本人身分;⑧ 因申請人原因難以核准的其他情形。
第8條 公司的義務1. 公司不從事法律及本條款禁止的行為,並依本條款盡最大努力持續、穩定地提供服務。2. 公司採取必要措施保護並管理會員的個人資料,使會員能安全地使用服務。3. 公司認為使用者提出的意見或不滿正當時應立即處理;難以立即處理時,透過電子郵件、電話等方式告知理由。4. 未經本人同意,公司不向第三方洩露或散布會員個人資料。但依法律規定國家機關要求、基於犯罪偵查目的或資訊通訊倫理委員會請求、依其他相關法規程序請求的情形除外。
第9條 會員的義務1. 會員應遵守本條款的全部規定以及服務使用指南和注意事項。2. 會員應對註冊表格要求的內容提供並維持真實、準確、與現況一致的完整資訊。3. 會員有義務管理自己的ID與密碼,因管理疏忽產生的一切後果由會員承擔。4. 會員不得將自己的ID及密碼供第三方使用;知悉被盜或被第三方使用時,應立即通知公司並依公司指引處理。5. 會員使用服務時,不得從事損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行為、盜用他人ID、駭客攻擊或散布病毒、違背他人意願持續發送廣告資訊、侵害智慧財產權、以犯罪為目的或教唆犯罪、反國家行為,以及妨礙服務穩定營運的一切行為。
第11條 服務提供的限制與中止1.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公司可限制或中止部分或全部服務:① 因服務設備維修、定期檢修或施工而不得已;② 基礎電信業者中止電信服務;③ 發生或可能發生戰爭、事變、天災或同等國家緊急狀態;④ 因服務設備故障或使用量激增導致服務使用受阻;⑤ 從事損害他人名譽或造成不利的行為;⑥ 未於規定期限內繳納服務費用;⑦ 故意散布損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的內容;⑧ 違背接收者意願或未經同意持續發送廣告訊息。
第12條 使用服務時的注意事項1. 訊息發送集中時可能出現延遲或失敗。會員應於發送後確認發送結果,因未確認而產生的不利後果由會員承擔。2. 發送成功的標準為正常傳送至各行動通訊業者的訊息發送系統。3. 因接收者位於服務區域外或無法使用服務而未收到訊息,或超過重發時間(12小時)被系統刪除的訊息所造成的損失,公司不承擔責任。
第13條 貼文的著作權1. 使用者在服務中發布或登錄的資料,其智慧財產權歸使用者所有。但公司享有網站刊載權,並可在服務範圍內使用使用者的貼文。2. 使用者不得將透過服務取得的資訊進行加工、販售等商業利用,因違反而產生的一切問題由使用者負責。3. 公司對使用者貼文的內容審查、檢索及管理不承擔任何損害賠償責任。
第14條 費用等的退還1. 存在費用溢繳或誤繳時,公司予以退還;因公司原因造成者,依法定利率一併支付利息。2. 僅限預付制,使用者可於使用服務前請求退還預付費用;公司自請求之時起至次月末日前退還至使用者付款帳戶。退還僅限金額1萬韓元以上,並可能扣除一定手續費。3. 手機及信用卡付款須於費用繳納完成後方可退款,未繳納狀態下不可退款。4. 公司審核退款申請理由後,可向會員帳戶重新加值相當於使用費的發送則數,或依條款計算的金額以現金匯入客戶帳戶的方式退款。5. 退款時,自剩餘發送則數餘額中扣除相關公告規定的違約金(總使用費的20%)、PG手續費及匯款費用後退還。